我被批准逮捕了,案件进入了搜集证据,然后就要正式起诉我。
如果相关证据链完整,那我至少是个过失杀人,不说枪毙,大半辈子也要待在监狱里。
我欲哭无泪,想破了头也想不出到底是哪里有问题,我又是如何被人陷害成了杀人犯。
几次提审中,我从吴队长口中知道,死掉的女孩叫宋佳佳,是个老实本分的女孩,在市里做美容院的生意。
平时追究者不少,但是绝对不是去夜店跟男人随便上床的女孩。
她店里的现金被人偷走,死前被人灌入了大量的迷昏药剂,甚至遭遇了性侵,留在身体上的各种指纹液体,全都是我的。
我如遭五雷轰顶,呆呆的一句话说不出口。
我以为的过失杀人都不是,这竟然是有一起刑事案件,那是谁强奸杀人又陷害了我?
我激动的想要跟吴队长说明我是被冤枉的。
可是证据确凿,谁也帮不了我。
我陷入了绝望之中,一次提审的时候,我脑中灵光一闪,激动的跟吴队长说:“我是被冤枉的,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”
吴队长点点头,示意我继续说。
“那天晚上跟我上床的根本就不是死者,是他们找来的两个陪酒女,给我灌醉后,才把死者的尸体抬到了我的床上。”
吴队长和其他审讯的警察如同听故事一样听我说着,反问道:“换了一个女人你认不出来?”
“我,那天晚上我喝多了,而且有一个女孩全程醉的厉害,根本就没怎么抬头,我醒来后见到人死了,一直以为是我害死的,但我没给她喝过迷幻药啊,除非是之前……”
“过量的迷幻药致死时间是1到2个小时,你说你们在宾馆呆了一夜,那就不可能是之前喝下的。”
吴队长想了想,没跟我说什么,示意手下给我带回了看守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