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幼稚地在陈浩宇车内放了一对刻有我们头像的公仔,仿佛宣告主权,并告诉自己,只要他停止背叛,我可以既往不咎。
然而,有些事并非选择忽视就能当作不存在。
不久后,我在副驾驶座发现了便利店的小票,上面的几样商品格外刺眼。
一份红丝绒小蛋糕。
陈浩宇从不吃甜食,也不保留小票,答案显而易见--公仔是我故意摆在那儿给那个女人看的,而这张小票,显然是那个女人故意留给我看的。
事实上,苏晴并非第一个接近陈浩宇的女人。
毕业后,我们在陌生的城市白手起家。
起初,他在投资公司的薪水不高,我便同时打几份工,勉强维持生活。
我们住在十几平米的地下室时,就有女生察觉到陈浩宇的魅力。
某晚,一位学妹给陈浩宇打电话,让他到酒吧接她,陈浩宇却故意提高嗓门对我说:「这事我做不了主,你得问问我老婆。」
那时他笑得欠揍,眼中却充满对我们感情的坚定,那种眼神让我逐渐无所顾忌地信任他,以为岁月静好。
不知何时开始,我们共度的时间愈来愈少,对话愈发简洁。
每日的对话模式固定为:「最近忙吗?」
「还好。」
「注意身体。」
「好的,知道了。」
我们怎么走到这一步?
那一夜,我做了一个梦。
我站在家门口,歇斯底里地追问陈浩宇为何抛弃我。
他面色凄楚,声音颤抖,却说出残忍的话语:「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。」
直接而残酷。
我惊出一身冷汗,从梦中惊醒。
陈浩宇仍在熟睡,下意识为我掖了掖被角,又转身背对我。
我内心空洞无助,紧紧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
「如果你不爱我了,请务必告诉我,我会放手,别骗我,好吗?」
贴近他的背脊,我感到一阵冰冷。
陈浩宇翻过身,将我拥入怀中,语气中带着疲惫。
「瞎想什么呢,快睡吧。」
我应了一声,睁眼直至天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