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好办公桌上的档案夹摞在一起,又将几份不常用的文件塞进抽屉里,唐伶语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,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。
转头看见桌上的保温杯,扭开盖子,杯底贴着几片茶叶和两朵茉莉花,淡淡清香飘进鼻间。
唐伶语轻揉太阳穴,缓解着头痛。
昨晚在烧烤店被烟熏得头晕,到家时已经十一点多,简单冲了个澡便拖着昏沉的脑袋睡了过去。
她又梦到那个恐怖的女人,只不过这一次她没有惊醒。
梦中,她的身体被那个女人一点点啃噬、吞咽,与之融为一体,然后便是一片混沌。
她的意识仿佛置身于虚无之中,失重、黑暗、窒息、死寂。
那种令人绝望的孤独感,令她直今心有余悸。
“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。”唐伶语打开抽屉,从中取出一袋速溶咖啡,心底暗暗盘算着时间,“应该就快了吧……”
唐伶语叹了口气,拿着保温杯走进盥洗室,将茶叶倒进垃圾桶里,涮洗干净杯子,正准备去接热水,转身却撞见了一张担忧的面孔。
“沈念?你什么时候过来的?”唐伶语吓了一跳,不由得后退两步,“你走路怎么没声音的?”
“唐姐,昨天下午警察为什么找你呀?”
“没什么,就是找我了解些情况。”唐伶语将一缕刘海挽到耳后,补充了一句,“关于郝经理的。”
沈念觉得事情并没有这样简单:“那也没必要把人带走吧?何况警察之前不是已经问过一遍了吗?”
唐伶语笑了笑,没回答,走到饮水机前冲咖啡,沈念连忙跟了上去。
“唐姐,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?”
“我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,能惹上什么麻烦?”唐伶语看着沈念皱眉的样子,竟与顾明宇有几分神似。
从昨晚离开烧烤店,她的右眼皮就一直在跳。
俗话说“左眼跳财,右眼跳灾”,虽说新时代的年轻人不信这些,但心底还是免不了有些犯嘀咕。也不知道顾明宇这次回到长云市,会带来什么变数,眼下这个节骨眼上,容不得节外生枝。
“唐姐……”沈念犹豫着,目光左右游移,许久才似下定决心一般咬咬牙,“郝经理的事情……应该跟你没关系吧?”
唐伶语似笑非笑地扬起目光:“你觉得是我杀了郝然?”
“不不不。”沈念连连否认,“唐姐你不会做这种事情的,只是最近同事们都在讨论……说什么的都有。”
“沈念。”唐伶语唤了一声。
“怎么了唐姐?”
“你相信我吗?”
沈念深吸一口气:“我信!”
“郝然的死,绝对不可能是我干的!”
沈念愣了愣,郑重地点了点头。
……
今晚唐伶语仍旧没有加班,打卡时间刚过,她便已经坐上公交,来到了上次看病的医院附近。
不远处的小店内灯火通明,唐伶语横穿过马路,站在橱窗前。
上次见到的英短银渐层并不在,取而代之的是一只胖胖的加菲猫。
察觉到唐伶语的目光,它只是抬了抬眼皮,没有任何多余的反应。
唐伶语皱了皱眉,推开宠物店的玻璃门。挂在门楣上的风铃被撞响,清脆的声音立刻让店员打起精神:“你好,欢迎光临!”
唐伶语指着橱窗:“麻烦问一下,之前的那只英短银渐层还在吗?”
店员顺着唐伶语手指的方向看过去,略一思索便想起了她说的是哪一只:“不好意思,被一位先生买走了。”
“这样啊……”唐伶语有些失落。
“要不您再看看其他的?”店员试探着推销。
“不用了。”唐伶语微笑着礼貌婉拒,“谢谢。”
“您不用客气,有需要可以随时过来。”
离开宠物店,唐伶语有些难过。好像从小到大都是这样,任何她想要的和原属于她的,都会莫名其妙被人夺走。
一路浑浑噩噩回到家中,看着有些杂乱的房间,唐伶语只觉得浑身不自在。最近工作忙,哪怕周末也在公司加班,一直抽不出空来收拾屋子。
趁着今天下班早,时间充裕,唐伶语决定简单整理一下,不然对于有着轻微洁癖和强迫症的她来说,实在是一种煎熬。
好在前几天网上买的地毯到了,顺便也将卧室打扫一下。
东北的房子基本都是地暖供热,铺上毛毯,或躺或坐,比床上舒服多了。
唐伶语准备先将卧室里的杂物搬到客厅去,这样铺起地毯来更方便一些。
在整理化妆品时,突然一个小东西掉在了地板上,是一枚造型精致的戒指。
唐伶语微微愣住。
这枚戒指是她工作第一年时收到的生日礼物,顾明宇送的,当时花了他足足小一个月的工资。
打开首饰盒的一刹那,唐伶语欣喜万分,礼物很漂亮,她很喜欢,但她更喜欢顾明宇,更喜欢这份心意。
戒指造型很精巧,三条银色的枝桠互相缠绕,交织着托起一枚浅绿色半透明叶子形状宝石,内环处刻着“LY”两个大写字母,是唐伶语名字的缩写。
戒指戴在中指上,不大不小刚刚好。
“趁你睡着时偷偷量了下你的型号,怎么样,戴着合适吧?”顾明宇笑起来时眼角弯弯的,好看极了。
唐伶语靠在顾明宇肩膀上,手指肚轻轻摩挲着戒指上镌刻的字母,“合适,好漂亮。”
欣喜过后,是心疼。唐伶语责怪顾明宇大手大脚,不该花这么多钱为她买生日礼物。可顾明宇却只是笑着看她。
后来,这枚戒指莫名其妙地丢了,唐伶语寻了好久也没能找到。
顾明宇却毫不在意,在她额头上轻吻了一下,捧起她的脸,眼中闪烁着坚定与憧憬:“一枚戒指算什么,等我们以后有钱了,我要给你买十枚钻戒,戴满两只手!”
可唐伶语仍然内疚无比。她知道这一枚价值不菲的戒指对顾明宇意味着什么,那是至少几个月的省吃俭用。
那时她们工资不高,租住的房子也很小,只有不到十平米,一进门所有景象尽收眼底。床旁边就是厨房,中间只用一道木板隔开。厨房也只有一张窄窄的工作台,没有油烟机,甚至连煤气都没通,但两人还是准备了全套的厨具,外加一口小电锅。
每临周末,就到了顾明宇大展厨艺的时间。
当然,这只是他自己的说法,实际顾明宇根本不会做饭,弄出来的东西只能用勉强能吃四个字来形容。
每每这时,就要央求未来的老婆救场。
这种廉价的出租屋没有多余的位置配备卫生间,一层楼住了四十几户,只有两间公用厕所和一间淋浴房。想要上厕所或是洗澡时,排队的场面堪比早高峰时人民大街上的堵车盛况。
有一次,唐伶语趁着凌晨没人在淋浴房洗了个澡,结果拿着换下来的衣服回房间时,碰到了个喝得烂醉回家的中年男人,差点被非礼。
顾明宇和他打了起来,被揍得鼻青脸肿。
那天晚上,在狭小的出租屋里,顾明宇对着怀里的唐伶语发誓,将来一定会挣大钱,让她住上大房子,再装修出七间浴室,一周七天换着洗。
唐伶语被他逗笑了,骂他憨。可顾明宇的眼里,却闪烁着认真的执拗。
那段日子,两人过得很艰苦,哪怕半夜常常被隔壁打呼噜的声音吵醒,哪怕阴暗潮湿的角落里经常爬满蟑螂,哪怕每天上班都要坐两个小时的通勤车,可他们还是很快乐。
可快乐往往是短暂的。随着顾明宇离开这座城市去外地发展,两人之间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,感情上也不断涌出各种各样的问题。
直至唐伶语意外怀孕,曾经的恋人变为了陌生人,甚至仇人。
这一切,想想也是可笑。
唐伶语看着手中的戒指,几次搬家都没能找出它,没想到竟藏在这一袋子不常用的化妆品当中。
不过现在也没什么意义了,唐伶语毫不犹豫地将戒指丢进了马桶里,冲走了她曾奉若珍宝的爱情。
铃声伴着震动响起,唐伶语以为是公司同事,掏出手机一看,竟然是她,原本就烂透了的心情更加糟糕起来。
唐伶语选择挂断,正准备调成静音时,电话再次打了过来,看样子很急。
“喂,怎么了?”
“没什么事,就是想……”
“你说什么?大点声,没听清。”电话那端稀里哗啦的麻将声,吵得她心烦意乱。
“二筒!小语呀,妈就是想问问你,这周末你有没有时间?要不要回来一趟?妈买了条六斤多重的胖头鱼,想着你工作这么累,炖给你补补身子。”
唐伶语沉默片刻:“我从小就不喜欢吃鱼。”
电话那端的声音明显有些尴尬,支吾了半天:“哎呦,你瞧我这记性,那要不给你做排骨炖豆角?”
“说吧,这次又要多少钱?最近我手头也比较紧,拿不出太多。”
“你这孩子,给你打电话就不能是想你了?你有多久没看我了?去年过年你就没回家!周末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回来一趟吧,妈想陪你一起吃顿饭。”
唐伶语冲了冲手,擦干水渍,回身走进卧室,“他在家么?”
“不在家,他前段时间在隔壁县的纺织厂找了个看大门的工作,吃住都在那里,半个月才能回来一次。”
“嗯,那我今年过年回去。”
“哎,哎,好!妈等你!”电话那端传来抑制不住的喜悦。
不似母盼女归的激动,倒更像是某种如释重负与庆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