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柔被魏如风这一眼看得毛骨悚然。
她自幼被母亲教导三从四德,却也跟着两个哥哥上过学堂,自然学识比一般女子多些,当即就联想到了那首著名的《长恨歌》。
“回眸一笑百媚生,六宫粉黛无颜色。”
“侍儿扶起娇无力,始是新承恩泽时。”
“春宵苦短日高起,从此君王不早朝。”
“后宫佳丽三千人,三千宠爱在一身。”
最后却是——
“六军不发无奈何,宛转蛾眉马前死。”
“上穷碧落下黄泉,两处茫茫皆不见。”
“天长地久有时尽,此恨绵绵无绝期。”
林柔心头震撼。
她知道,夏翊出身尊贵,又年少有为,或许是过于顺畅的人生,造就了他桀骜不羁、率性轻狂的性情,他就像是一只自由的野狼,我行我素,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里。
可是林柔不一样,她从小所受到的教育,让她恪守成规,做一个循规蹈矩的大家闺秀,若不是死过一回,她恐怕没有那样的胆量,做出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林柔心里清楚,夏翊骨子里是骄傲的,他一身反骨,虽不能说他心无城府,但是这样的性子,很容易遭人利用和暗算。
如果别有用心的人,借着他沉迷美色而令属下将士心寒来说事,夏翊或许满不在乎,可怕的就是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!
流言蜚语或许有一天会成为一柄刺在他身上的利剑!
她想保护夏翊,好像突然找到了保护他的突破口。
四下寂静无声,所有人都偷偷看着夏翊,想看看他是如何表态。
果然,夏翊听到魏如风这话,脸色微变,眸光中略过一丝冷意。
他今天因着林柔和他说的那些话,心里有些闷,想变着法排遣排遣。
魏家的嫡女心仪于他,他也是心知肚明,于是,夏翊便有些孩子气地想借着这样的场合,对林柔表衷心。
夏翊一挑眉,一把将人揽了过来,从鼻间轻笑一声,眼瞧着,他就要开口对魏如风发难。
林柔忽而捏了捏他宽厚温润的手掌,在他的手心里写字。
夏翊微微一怔,立刻凝神感受着林柔轻柔的动作。
林柔却借此机会站立起身,举着酒杯来到魏如风面前,跪下,恭敬道:“魏将军所言极是,请受林柔一拜!林柔替殿下感到高兴,身边能有像魏将军这样,刚正不阿的忠义之士,替殿下深谋远虑,实属殿下之幸!”
她举杯一饮而尽,又给自己倒了杯酒,转头,对着正厅里正被迫舞剑的陈绍源盈盈一拜,道:“陈将军,你是殿下的左臂右膀,武艺高超,林柔佩服!林柔愿弹奏一曲古琴,为魏将军接风洗尘,也为大家饮酒助兴!”
她这一番举动极为胆大妄为,且不合规矩,在场之人,全都惊呆了。
夏翊在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,林柔在他掌心里写的是一个“和”字。
“和”?
她是想告诉自己,以和为贵吗?
夏翊嗤笑一声。
可林柔这一番话,掷地有声,不仅给足了魏如风和陈绍源面子,也给足了夏翊体面,甚至,还自降身份,为众人弹曲助兴。
夏翊虽然有些不愿意,但是也不好说什么,只是看向林柔的眼眸里,带着些许的玩味。
魏如风正准备接受夏翊的责难,他跟夏翊交情匪浅,是知道这个小子有逆鳞的,而且一旦触及他的逆鳞,半点情面不给。
不过他也同样耿直,同样不喜欢弯弯绕绕,一言不合,大不了一拍两散。
以他们俩的脾性,和默契程度,想通了之后便很快又会和好如初。
可是现在,魏如风没想到这个小小侍妾竟然如此大胆,当着众人之面,沉稳宁静,说出来的话也是滴水不漏,倒叫他另眼相看。
这不仅仅是一副美丽皮囊,她的内心也是同样丰富多彩的。
陈绍源也是一顿,看着林柔,忽而感觉心潮澎湃,竟然一股从来未有过的情愫暗生。
一片寂静中,府邸请来的乐师将古琴给林柔摆好,林柔表端坐在雕花圆椅上,为众人弹琴。
清新悠扬的琴音从她如葱般雪白的指尖流泻而出,伴随着琴声,众人仿佛踏入一片月色撩人的花海之中,瞥见微风阵阵,拂过花丛,暗香浮上心头,令人迷醉。
这位是夏翊第一次听她弹琴,不由得怔怔出神,只感觉这琴声如月华般流淌进了他的心底。
“林小夫人果然妙!”坐在魏如风身边的梁氏第一个出口称赞道。
魏夕月打心底里认同母亲的赞叹,不过她盯着林柔,心里却有一股异样的情绪在蔓延。
她好像不战而败了,这是怎么回事?她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?明明她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妾,可是,却是这样的令人无法忽视!
方才气氛紧张而古怪,众人生怕接风宴闹僵,又不敢说话,都是憋了一口气。现在这一首曲子弹得极为动听,众人只感觉氛围骤然宽松,心头神清气爽,只顾着纷纷拍手叫好。
陈绍源已归了座位,眼睛却是不太舍得离开林柔。
一开始,他只觉得这个女子漂亮,可是也只是个漂亮的玩物,可是现在,他竟觉得,不愧是七皇子殿下看上的女子……
陆景坐在一旁,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一切,微微一笑,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开口,道:“魏将军刚回来,不知道,我们这位林小夫人,的确是个妙人!”
他故意顿了顿,抬高了音量,道:“林小夫人不仅绣工了得,能将殿下心爱之物修葺一新,还拜曹大人为师,潜心钻研医术,日后定能好好为殿下排忧解难!因此,她虽然只是个侍妾,在殿下眼中,却是唯一能够入得了眼的女子。殿下一日没有娶正妻,我们这些做属下的,便多一日将林小夫人当做皇妃敬着。”
这一番话,句句属实,句句落到夏翊的心坎里。
马屁拍得这样好,夏翊不禁有些被人看穿心思的恼怒,心中暗道,这家伙莫非是我肚子里的蛔虫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