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钱的快乐,无法想象。
故事的结局,财富还是如期而至,没有一丝意外。整个高天钢铁厂落入了老黑之手,过程毫无波折,平平无奇。
一切都搞定后,高歌和老黑站在一栋高楼的顶层,俯瞰众生。
“一切顺利的就好像一场梦。”老黑如是说道。
高歌生前从未做过有钱人,虽然有些心潮澎湃,但此刻的他不知道如何接下老黑的话。
老黑自顾自说了起来:“我生前也算见过大风大浪了,贫穷与繁华我都见识过了。
我出生在夏国西北的宁省。那里是夏国相对而言很穷的地方。
我的家乡可能还是宁省最穷的一个县,叫海源县。虽然叫海源县,可那里并没有海。就像同样很穷的一个省还敢叫贵省一样,缺啥叫啥。
我出生在海源县马家庄自然村。一个无比贫穷无比落后的地方。
我的童年在那度过。那里具体有多穷呢?我们拉屎是从山坡上找土疙瘩擦屁股的。这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事。
马家庄人很少,可能最多就几十户。
我的外公很早就死了,外婆则是那里少有的媒婆,威望很足。在那个小地方算得上是乡绅。
外婆家房子是四合院,建在半山腰。外面是用土混合着草做的泥土围墙。对了,还种了几棵杏树,那杏儿很酸,不好吃,但生津。那里的山并不陡,山上没有树,光秃秃的,只有野草。
土地很多,但那里种菜并不容易。因为在山上,夏天不冷,冬天很冷,会下雪,要烧炕才行。
那边储藏菜是没有冰箱的,挖的是地窖。把菜放进去,吃的时候再拿出来。
下地窖之前,得先打开地窖好一阵子,因为菜也会呼吸,里面气不够,必须先通气。
我记得那里的地窖放过很多土豆,那边土话叫洋芋。洋芋都放着发芽了也不能丢,拔了芽继续吃。
除了炒菜,我们喜欢把土豆放到炉子里烤着当零食吃。剥掉皮,吃里面。没有任何调料。但味道很不错。
外婆家养狗,狗和我们一起吃土豆。还会跑到炕头上偷烤熟的土豆吃。狗长大了,就用链子拴外面,看家护院。
还养猫,猫会打猎。抓野兔。能抓比它自己还大的兔子,让我们有口福。有一次它回来的时候瞎了一只眼睛。怀疑是被兔子蹬的,后来它再也没回来。可能是死在了外面。
还养猪。是黑色的猪。也是在山腰挖一个大坑。猪就住里面。猪会自己拱,所以坑很深。坑一边高一些一边低一些。下雨了低的地方会积水,猪喜欢在泥里打滚。
还养羊。羊圈和猪窝不一样,羊圈是用木栅栏围起来的。羊群数量不多,羊圈也小,但还是有头羊存在。那边去山上放羊,头羊带着,吃完草再回来。有年冬天,一只怀孕母羊把崽下山里了,找到天黑也没找到。后来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。很可惜,但也吃了那冻死的小羊羔,不亏。还有一次放羊,有次有只角很粗的盘羊跟着回来了,是别人家的羊。和我们家的头羊打起来了。所有的羊挨着羊圈围成一圈,里面那两只羊用角对撞,我家的羊头都磕破了,打得很激烈,羊圈震动。让我印象深刻。后来丢羊的那家找来把羊带走了。
还养驴,驴的待遇最好。它们不仅有圈,还有屋子。驴最多的时候也就养了两头。有个石槽,它们就在那里吃饭。驴是用来拉磨的。驴很聪明,嘴巴馋,喜欢偷吃,所以拉磨时候要遮住驴眼睛。有次因为偷吃所以被打了,那驴自己打开门闩跑了,找了很久找不到。全村一起找。后来才发现驴去了自己老家,也就是把它买回来的地方。后来驴老了,也就把它卖了。
在那里念书,每位同学值班都要捡柴火。今天你带明天我带。然后点了烤火。我家里人很疼我,每次都帮我捡了很多柴火。因为多,我经常帮同学带。
那时候我喜欢和同学们滚铁环,打玻璃球,踢毽子,跳格子。还拿针和羽毛做飞镖,很稳很准,能扎进木门框里,可好玩了。
大概我二三年级的时候,我和爸妈离开了山沟沟,去了宁A市,宁A市是宁省的省会,比马家庄好的多。
在宁A其实最大的感受是,买东西很方便。在马家庄的时候,买东西要赶集,要走很远很远的路,每次买东西就和采购似的,买很多很多。
喝水很方便,有自来水。在马家庄挑水要下山,底下有个湖。挑回来放缸里。
那时候我不懂事,有次捉蝌蚪玩。本来想从缸里舀一勺水给蝌蚪,结果蝌蚪全进缸里了。大伙都没发现。后来那一缸水快喝见底了才发现。
在宁A我一直住在姨妈家,我父母出去打工了。那时候就很想他们,经常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。
姨妈家很小,远不如外婆家大。总共只有四十多平。就两个房间。上厕所要到外面公共厕所上。那里很多人拉屎,厕所不会自动冲水。最后都是屎叠屎,到了夏天上面爬满了蛆。
那边住的人都去一个公共水龙头拿桶接水。水龙头是坏的,往下滴水。闲的时候经常等在那接水。
再后来放假的时候,我回了父母身边,住的地方好像是银杯九队,北塔十队,好像是这个名字,反正是一路居无定所。父母在外面打工,他们到哪我到哪。
有次一栋高楼装修,很豪华那种,外面还有喷泉,我和父母住在工人住的铁皮房子里,屋里有风扇,但睡觉是不开的。有次午睡,我热醒了,热得直哭,我妈一直哄我。不哭了以后,我跑到外面喷泉广场冲水。间歇性的喷泉冲的我非常痛快。
假期结束我回了姨妈家,因为还要上学。
就这样我逐渐长大了。”
“你过得很辛苦啊。”高歌看着老黑的眼睛,那双小眼睛很平静,看不出什么波澜。
“其实还好,我小时候活得还是很开心的。只是随着年纪的增长,我才知道我的生活是多么的糟糕。
后来我去了帝都。在那里我是彻底体验到了有钱和没钱的区别。那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。
一开始我想通过我的努力来赚钱,然后买房。后来才发现这是不可能的。工资和业绩挂钩,但无论你怎么努力,始终还是要看运气的。我和很多人打过交道,其中不乏销售,得出一个结论。那就是你的努力是比不上运气的。有客户就是有客户,没客户就是没客户。所谓的你努力你用心就能收获更多客户就是鸡汤和大饼罢了。很多销售是看不清这一点的。
这是一种随机性的东西,不可控。”
听到这里,高歌突然想起那个卖出一套别墅的徐李杨,他能卖出去得亏碰上了朱二斌这种傻子。确实很随机。后来不仅煮熟的鸭子飞了,尸体还躺在自己的绘画册里。
“我想通了这件事后颓废了很久。但我并没有因此摆烂,我对客户态度还是很好,但这并不是特意做出来的,因为我早就习惯了。
我的客户那都是非常有钱的主儿,他们有些人是很厉害,很会聊天,我很佩服。
但有些人是非常蠢的,他们也很有钱,我很嫉妒。
后来发生了一件影响我一生的事。
有一天来了一个弱智一样的客户,有钱无脑。当然这种客户是非常好的优质客户,但其实我心里还是看他不爽。我很怀疑这种弱智怎么赚的钱,后来付款的时候是个老头来的,当我得知那老头是他老丈人的时候我非常酸,钱全是老丈人付的。因为这个傻子长得也很丑。当时我猜他老婆一定不好看,可是我又错了,后来他老婆也来了,还怀着孕,长得非常漂亮。
之后我就猜他是个接盘侠,不为什么,只是这样我才能解气,心里痛快。
这件事最终改变了我整个人生。
再后来的事情,你也了解过了。”
高歌知道这是指他娶了高雪萍的事,点了点头。
“努力还是有点用的,因为我对客户认真负责,所以我升职了。
这很不容易,因为那家公司高层领导关系户挺多的。我前妻就是个关系户,她的家庭背景你也知道。
我升了业务经理后就不用跑客户了,当时她是我的上级领导,也有了接触机会。
了解了她是个关系户之后,我本来对她是厌恶嫉妒的,但没有表现出来。当然了,不表现出你对一个人的厌恶,控制情绪,这很简单。她还以为我挺喜欢她的呢。
在追求她之前,我也曾经想过一些有的没的,期待找到真爱。但人力有穷尽,我也是拖不起,万一别的对象没捞着,而她被别人追走了那我就会错失良机。种种无奈的因素下我还是选择了她。
和她结婚其实还有个重要原因,其实当时我就对高天钢铁有点念想,但是当时我并不知道高才平把高天钢铁厂全部留给他儿子。我以为儿子女儿一半一半呢。
去苏省给高力源打下手还是留在帝都,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后者。
毕竟帝都机会多,万一有贵人呢?
但是天是不遂人愿的。之后我再也没找到合适的机会,最后和高雪萍的婚姻关系也维系不住了。
这次,我只是把老天爷欠我的拿回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