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歌和方笙从顶楼下来了。只往下走了一层楼,方笙就又带高歌走了进去。
这一层比起顶层安静多了,类似西餐厅。此时人很少,方笙在靠楼道口比较近的位置上坐下,准备和高歌在这里吃晚饭,毕竟到现在俩人晚饭还没吃。
这一层环境不差,但在这一层吃饭的人并不多,非常安静。配合着悠扬的小提琴协奏曲的背景音乐,让人心情放松愉悦。
高歌中午因为朱二斌的缘故,没吃好饭,此时此刻他刚要吃饭的时候,从楼道口附近,走上来一个吸走大片眼球的身影。方笙看到来人,也露出了一丝错愕:“巧了,这就是神童。”
这是一个小男孩,从外表上看大概只有七八岁左右。他发丝凌乱,像是多日没怎么洗,搞成一个鸡窝头。而男孩的一张小脸上戴着一副大大的黑框眼镜,因为他的年纪并不大,所以五官还没长开,没什么明显特征。
让人感到惊讶的是,这个家伙,竟然是穿着一身白色大褂!看起来很滑稽。
这身白大褂,看着不像医院里医生的穿着,因为上面全是污渍,像油漆又像染料又像血迹。
他脚下更是踩着一双小皮鞋,鞋跟有点高,整个鞋子上全是泥污,也不系鞋带,就这么套在那儿刚好。
这身行头在一个孩子身上,显得十分古怪。
他小小的身躯端着一个大大的餐盘,很费力的把餐盘放在靠高歌和方笙旁边的位置,这个位置离楼道口也挺近。
他的盘子里放着一大块血淋淋的生牛肉,还有一坨搅成碎末的肉馅,最后是一整条的大肠,看起来好像没洗,还带着馅。
高歌瞬间没了胃口。
小男孩又从白大褂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,打开了瓶盖,然后往餐盘上面浇。
一股刺鼻的味道传来,血淋淋的牛肉的表面逐渐变成了黑色。
好家伙,居然是硫酸。
然后这个小男孩直接仰头张口,把瓶子里剩下的硫酸一饮而尽!
高歌已经从反胃变成了震惊。
“人生就是要尝试不同的美食,学着点吧,新人。”男孩喝完硫酸,对着高歌老气横秋的说道。高歌无话可说。
“最近在忙些啥啊?小朋友。”方笙做出一个微笑,对着神童问道,不着痕迹替高歌打着圆场。
“大姐姐,我在尝试解剖一些用学分兑换的人,看看与真人到底有什么区别。”神童回答道,看得出来他和方笙关系也还不错。
高歌心里暗道得亏他还不知道朱二斌,不然真怕他把朱二斌给切片了。
“研究有什么进展吗?”方笙又问道。
神童挠了挠自己本就脏乱的头发,一张小脸绷成了苦瓜脸。说道:“遇到了很大困难。根据我的解剖结论,他们完全和正常人一模一样,但是又不一样。”
“哪里不一样?”高歌忍不住问了一句,说实话,对于学校能兑换一个一心一意爱你对你百依百顺的女人,这种事情对男性有着莫大的吸引力。哪怕高歌没有兑换的打算,也是很好奇的。
小男孩直接往桌子上一敲,砸碎了瓶子,用碎片割开了自己的手腕:“你们看,正常人受伤会感觉痛,痛觉是为了提醒大脑身体某些地方出现了问题,是一种警告。
但是我解剖了复制人,发现他们虽然也能感觉到痛,但他们对痛苦的反应更像是对真正的人的拙劣的模仿。
随着我的解剖的人数增多,我感觉他们的痛觉反应越来越真实,就好像驭梦学园发现了我在做实验一样,于是修复了BUG,新的复制的人的痛觉逐渐和正常人接轨。
之前解剖的复制人已经死了,新的复制人和正常人差不多,我的实验卡住了。”
学校兑换的复制人也是人,至少高歌是这么感觉的,他亲眼看见了兵王兑换的女人,和正常人差不多。但神童杀起人来毫不手软,而且,事实上,即便不是复制人,是真人,恐怕神童也会毫不犹豫痛下杀手,这人是个真正的疯子。高歌觉得他的危险远远超出了兵王,如果兵王是披着人皮的狼,那神童就是披着小孩皮的恶魔。
“那你之后怎么做呢?继续实验吗?”方笙问道。
“当然,我的字典里没有‘失败’这两个字,只不过兑换大量人,需要的学分很多,我只能先暂停实验,去做几个无聊的测验赚一些学分。
我不打算去做我最擅长的解谜类噩梦了,虽然揭秘那些最困难最无解的噩梦学分非常多。
我有考虑去一些战争类噩梦或者僵尸类的噩梦。
我要在噩梦里做实验!解剖梦里那些人!解剖那些僵尸!哈哈哈哈哈哈。”神童非常高兴,讲到这里,他脸上的肉都笑的快扭曲了起来。
一个孩子露出这种笑容,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中邪了。
神童兴奋的把表面已经焦黑的的肉块扔进嘴里,大口咀嚼。咀嚼的幅度还特别大,上下颚不断地开合,牙齿与牛肉撕咬中发出“咕嗤咕嗤”的声音。
随着男孩的咀嚼,一些牛肉里溅射出来的血水混着唾沫,从他的的嘴角边流下来。神童也不管,继续大口大口往嘴里送。噎住了就舔一下自己的手腕的伤口上流出的血。
看着他吃东西,高歌感觉自己在看一个疯子,半点胃口也没有了。
神童个头很小,饭量也不是很大,不久便吃完了。
吃完后整个嘴巴都是血淋淋的,他也不擦嘴,很快就离开了。
高歌很无奈,他已经很饿了,但是想到刚才那一幕,他就无比的反胃,甚至有些想吐,也吃不进去东西了。
“你已经见到了兵王和神童,还想见见战神吗?战神我也认识,这个时候他应该还没吃完饭。”方笙问道,此时她也已经吃饱了,还很不优雅的打了个饱嗝。
“不见了不见了。”高歌心有余悸。
“战神比起这俩人还是正常不少的。”方笙有些忍俊不禁,“至少他爱吃正常的食物。”
“下次一定。”高歌是真的不想再见到他们了。
“老师提起的五个人里面我也就认识兵王,战神和神童。”方笙说道,“公子对女生来说太危险了,至于仙尊,一般人很难接触到。”
“别的先不说,这个神童是个十足的疯子。”高歌生前从没见过这么变态的人物。
“他是个天才,真正的天才。领先时代无数年那种。”方笙否认了高歌的观点,“论迹不论心,论心无完人。如果有一天全人类能够被救赎,我觉得他一定可以。”
“怎么说?”
“他生前就是最顶级的科学家,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科学疯子。他真的研发出了返老还童的药。”
“所以他这么年轻,你是想告诉我他虽然外表是个小孩但实则是个成年人?”
“我并不是想说明这个。而且他的药怎么说呢,能够让人返老还童,但并非不死药,不能够让人永远不死。”
“所以他最后老死了?”
“并没有,他最后意识到了即便靠着返老还童药,自己的躯体还是会慢慢腐朽。于是他萌生了只保留自己的大脑,舍弃身躯来达到永生的方式。可惜最后他失败了。”方笙讲述了神童的死因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高歌明白了方笙觉得神童是天才的原因,但还是不认可,他问道:“你知道世界上最公平的是什么吗?”
“什么东西?”
“是死亡。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死亡,无论是谁,上至达官显贵,下至赤贫百姓,都会死。
纵有千年铁门槛,终须一个土馒头。
死亡,是世间最大的公平。而追求永生,本就打破了这唯一的公平。那些追求长生的人,在我看来都是疯子。”
“你想法太片面了,你有没有想过生离死别让多少人遭遇了痛苦。
痛苦本就不值被推崇,但凡人类有机会消灭痛苦,可能世界上就没有驭梦学园存在了。”方笙希望永生来消灭人类痛苦的根源。
“如果人人都可以长生不死,那没什么不好。但现实情况不可能这样。
长生的技术被研发出来。上层阶级一定会先享受到特权,这是无法避免的。
他们不会分享给大众的,资源有限而寿命无限,对于资源的争夺只会愈演愈烈。
退一万步讲,哪怕神童发明了永生药,告诉了全世界所有人,能让所有人都长生。也不会让所有人幸福。只会造成更加稳固的阶级固化。
上层一直是上层,底层始终是底层。虽然我很不想承认,但人与人之间是存在差距的。
种种差距导致最后有人能成为领导者,有的人被迫成为了被领导者。
本来,上层的后代也不一定优秀,也有可能发蠢,底层的后代不一定无能,也可以逆袭跨越阶级。
但是,如果人人长生,优秀的个体无法死亡,底层则会被永远奴役。而且因为长生,这种痛苦永远无法停歇。
在所有人都长生的情况下,强大的人的人远远比弱小的人幸福,弱小的人没有翻盘的可能,难道这就是你追求的没有痛苦的世界?
从有人的那一刻起,攀比就已经开始了,这是没法停下来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