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王朱爽性子,实在软弱。
从他的上上下下任何一个方面压根看不到,继承了老朱的任何一方面。
或许继承的只是老朱还有马姑娘早年间几分仁慈吧。
可惜这个仁慈到了他的身上就直接成了软弱可欺呀。
在外面任何一个兄弟的面前,对方都是一个老好人的形象,而且还不是太子朱标,那种强硬无比的仁慈老好人儿,是那种非常好欺负的老实人。
所以最后造成的下场——
当年!
在皇宫里面就连朱楹也都是受了对方不少的恩惠。
所谓人以类聚物以群分。
在老朱家皇族这么多藩王子孙里,同样也是这么一个道理。
太子大哥朱标普度世人,仁慈无双,绝世无二。
剩下来的就成了凡俗之人。
老四朱棣老十二湘王朱柏,老三朱掆老七齐王朱榑,再加上还有宁王朱权他们几个从小到大就勇武,好勇斗狠的性子。
而至于其他的藩王吗?
比如代王朱桂,还有老五周王朱棣以及老二秦王,朱爽,包括朱楹这么一个小透明,自然也都是凑到了一块。
而在其中,秦王朱爽和透明的朱楹可谓是最弱的两人了。
所以他们两个基本上在少年的时间就是彻头彻尾的怂包二人组,,活脱脱的难兄难弟。
而在这怂包二人组里面!也是有着上下高低之分的。
老二秦王朱爽怎么说也都是和太子大哥朱标一母同胞的亲弟弟。
生母乃是马姑娘,当今的皇后之尊。
所以就算是再怎么欺负也只不过是表面功夫,可不敢欺负的狠了,
也正因此!
秦王朱爽在朱楹小的时候,也就帮了他好多好多回,让他并不怎么幸福的童年,起码算是多了几分。
除了太子大哥朱标以外的安稳日子,为数不多的兄弟情分。
而今天!
面前,朱柏拿这件事情来说事,朱楹还真就没得选。
谁让他讲义气呢。
“唉。”
朱楹叹了一口气。
他是万万没想到。
陈芝麻烂谷子,小时候的事情了,居然还会有人拿出来说事。
偏偏他还真就退不了。
“行吧,说去哪儿?”
朱楹几分不耐烦地开口,对着面前的朱柏说道。
“醉仙楼!正是小二十二你自己的产业。”
朱柏淡淡开口。
“嗯嗯。”
朱楹点头。
双方上了马车。
一路上!朱楹闭着眼睛懒得搭理面前的朱柏,最后抵达了醉仙楼。
见到秦王朱爽,朱楹的脸上才终于多了几分笑意。
“见过二哥!”
走到朱爽面前,朱楹轻轻地行了一礼。
“不必如此,你我都是兄弟,自家的亲兄弟。”
看到朱楹,朱爽心里面也是有着说不出的欢喜。
很快,两人来了一个大大的熊抱。
双方就坐在包间里。
朱楹打开天窗说亮话。
对于朱柏,他是一张面孔,对于朱爽自然而然又是另外一张了。
“二哥!什么时候到了应天?怎么不早点的来看我啊?”
“难不成也是觉得我这么一个二十二弟可有可无?”
朱楹几分坏笑着,在这里打趣着说道。
“怎么可能呢?”
一下子!
秦王朱爽就急了,仿佛生怕朱楹在这儿这么以为,赶忙摇头,如同拨浪鼓一般。
飞快出声辩解着。
“我只不过是在昨日才刚刚抵达的应天,今天原本就是想要来见见二十二弟你的,只不过方才被十二弟拦了下来,所以就由他先去拜见。”
“我等众人在这儿等你。”
“原来如此。”
朱楹明白了,紧接着说出了另外一个问题,“之前十二哥这块说!老二你找我有事?”
“说!什么事。”
“只要我能帮得绝对帮,基本上没什么问题。”
在难兄难弟面前。
由于两人说了几句!
以往的那种熟悉感,渐渐地被找了回来,所以朱楹无论称呼还是说起大话,也都是哥俩好的模样。
讲究的就是一个义薄云天。
小时候你帮我!现在长大了老子帮你。
绝无二话,不开玩笑。
“算了!”
可谁曾想,朱爽却并没有提及此事,还是摇了摇头。
带着一脸的笑意,仿佛真的很轻松似的。
“没什么事。”
“今天就只是想要和楹弟,你好好见见!你我兄弟二人,可这么多年不见了呢。”
“为兄我甚是想念,尤其你这身子骨多吃点鱼对身体好。”
“嗯嗯。”
朱楹点了下头。
既然朱爽不说,他朱楹自然有手段能知道的,锦衣卫那边的人总要给他几分面子。
吃饭中途,朱楹离开包间。
找到跟在他旁边,暗地里面的锦衣卫指挥敛事蒋瓛。
“说吧!老二那边找我到底是什么事?”
朱楹开口。
方才吃饭的时候就能看得到老二朱爽这块,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,对方虽然不说,但朱楹又怎么可能不问呢?
“或许是关于秦王妃!王月悯的事情。”
蒋瓛几分犹豫着,但终究还是咬咬牙出声开口。
明眼人都能够看得出来,如今的安王朱楹早已并非昔日的吴下阿蒙了。
对方无论是在太子府针对的地位还是在应天府之内的身份,早已是一飞冲天啦。
尤其上一次在破庙里面,将懿文太子救治回来,这等泼天的大事还有就藩之处从平凉赶往了江南。
尤其到了今时,今日还没有从应天离开,已然隐隐约约有些违背了藩王法令。
这一幕幕!
蒋瓛可不是瞎子。
身为这天底下目前消息最灵通的锦衣卫其中的一员,而且还是高层的一员。
蒋瓛对于很多事情都是心知肚明的。
“那个观音奴?元朝蒙古残部的人?”
朱楹简单想了一下,很快就想到了这位二嫂的身份。
“对没错。”
蒋瓛郑重点头。
“怪不得会来求我呢。”
一下子!
朱楹仿佛就想到了什么,“原来是因为这么一回事啊。”
说起这个观音奴啊,还真就怪自家的二哥秦王朱爽了。
谁能够想到。
小时候那么一个两拳头就能打哭的小胖子,长大了居然会成为一个情圣。
不过朱楹更喜欢用舔狗这个词来形容。
彻头彻尾的败犬,实在是给老朱家丢足了脸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