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知道叶公子是否知道景阳公主?”云瑶问道。
叶枫略微思索,很快便从原主的记忆中想起了这个人:“云捕头说的可是四皇子的胞妹,萧凝雪?”
云瑶点点头:“正是,凝雪的母亲本是一名宫女,因陛下某次醉酒宠幸,诞下了四皇子与凝雪这对双胞胎,虽说生下龙种有功,但终究背后没有靠山,其本人又不懂后宫心计,所以在一众嫔妃中地位低下。”
“凝雪与四皇子也因此被人歧视,只不过四皇子天资过人,本事非凡,终究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入了陛下的眼,乃是如今皇储有力竞争者之一。”
“自那以后,凝雪便下定决心要尽力辅佐四皇子,每年都会广开诗会,遍访贤才,好为四皇子助力。”
“我记得,明天便有一场诗会,若是你能得到凝雪的认可,说不得便可以借助她的身份,向魏国公府要人了。”
“让景阳公主帮忙要人?”叶枫沉吟片刻,有些怀疑道:“这行吗?”
关于萧凝雪和四皇子萧影的出身,京城中人都略有耳闻,他们的母妃出身低微,连累他们也低人一等,一般权贵向来是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。
虽说四皇子近年来有所建树,得到了圣上的眷顾,可四皇子是四皇子,萧凝雪是萧凝雪。
更何况,魏国公地位尊崇,背后是受宠的华贵妃和六皇子,便是四皇子亲自出面,也未必能将人要来,更何况是萧凝雪?
而且,萧凝雪又不傻,怎么会轻易为了自己这样一个不相干的人,去得罪魏国公府?
云瑶看出了叶枫的怀疑,解释道:“若是向魏国公本人讨要,那自然是不行的,叶公子可能不知道,魏国公身为六皇子的得力外戚,自然也是一直在为六皇子招揽人才的,而负责这件事的,便是魏国公府的二小姐,周青青。”
“周青青此人行事高调,喜欢让人难看,每每招到人才,或得到好的文章诗词,便要找凝雪以及其她京中千金故意比较一番,除了炫耀打压对方,还要从对方手中赚走一些彩头,多年来,此事已经成为了惯例。”
“一般而言,都是周青青风头多一些,但其她千金也偶尔能出其不意,胜出一两局,唯独凝雪,多年来一直输,她本人也是急切想要证明一番的。”
“所以,只要叶公子能够为凝雪挣回脸面,想必她也是会愿意帮你一次的,只要凝雪胜了周青青,便借故向她讨要几个侍卫,实则便是要那三名杀手即可。”云瑶道。
听完这番分析,叶枫顿时也觉得此事可行。
诗词么?
这倒是小事!
作为穿越者,最不缺的就是这玩意了。
叶枫下意识的便准备写上十首八首著名诗词,证明一下自己。
不过,他很快又想到了一个问题。
要是自己真的打动萧凝雪,让她帮了这个忙,那便等于欠下了她一个人情。
换一句话来说,自己以后可能就默认成为四皇子阵营的人了。
叶枫虽然想通过萧凝雪来帮忙,但却极不愿意卷入这如同暗潮般的皇储之争中。
要是四皇子胜率足够高,背后支持的人多,叶枫倒也不介意搭上这趟顺风车。
可谁都知道,四皇子如今虽然被陛下看重,终于能够掌握一些权力,可相对其他皇子而言,他那点实力根本不值一提。
说白了,还是吃了母族没背景的亏。
就目前而言,四皇子虽然被人说成是皇储竞争者之一,但几乎绝大部分的人,都只是把他当作一个陪跑者而已。
陪跑者,便等于是别人的磨刀石,叶枫若是加入这样的阵营,岂不是等于找死吗?
所以,这件事还有待考量一番。
有没有什么办法,既能让萧凝雪帮忙,又不会被她拉入阵营呢?
“嘶…对了,只要不暴露诗词是我自己写的就行了啊。”叶枫很快便想明白了。
这事倒也不难,柱国府有得是钱,只要将自己写的诗词,说成是自己花重金买来的就行了。
原主离京十年,就算是叶家人对他也不甚了解,只要叶枫自己不说,说能知道他有没有诗才?
嗯!就这么办。
叶枫打定主意,朝云瑶道:“多谢云捕头指点,只是在下并无文采,或许可以花重金前往坊市求购一番,明日便是诗会,时间紧迫,在下便先告辞了。”
云瑶微微一怔,旋即点点头。
她自然没有怀疑什么,叶枫在边关十年,那地方都是习武打仗的地方,叶枫不通文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。
她向叶枫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,本意也是想让叶枫去购买,她与萧凝雪乃是闺中密友,只要叶枫买来的诗词勉强能入眼,就算最后打动不了萧凝雪,只要她在一旁帮衬两句,萧凝雪也是会答应帮忙的。
关于叶枫这个案子,她也同样不想放弃。
倒不是她想帮助叶枫,而是她疾恶如仇,此案既然已经落到了她的手中,她便想要亲手告破!
告别云瑶,离开了京兆府,叶枫便前往各大文人雅处转了转。
既然对外说是求购而来的诗词,那前面的样子工程还是要先做一番的,省得到时候惹人怀疑,徒增不必要的麻烦。
夜晚。
吃过晚饭的叶枫回到自己房间,想着明天给萧凝雪一首怎么样的诗合适。
思考一番后,叶枫选定了诗圣杜甫的《望岳》。
以这首诗的高度,要打动萧凝雪自然是毋庸置疑的,让她在周青青面前扬眉吐气,也是不在话下的。
既然是有求于人,叶枫也不吝啬,反正自己手握唐诗宋词,像这样的传世佳作还多得很。
执笔沾墨。
叶枫耐心将诗句写了出来。
岱宗夫如何,齐鲁青未了。
造化钟神秀,阴阳割昏晓。
荡胸生曾云,决眦入归鸟。
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!
写完后,叶枫自己先忍不住的又欣赏了一番。
不愧是诗圣的作品,每次读起来都让人有种崇拜感油然而生。
就是……自己这个毛笔字,有点太拉跨了。
没办法,现代人还有几个人会写毛笔字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