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思岚将李娜走的那晚上的事儿,统统告诉了我。
那晚上,李娜说在公司里弄出了人命,匆匆收拾东西就走了。
跟她一起走的,还有她的一个男友。
林思岚特意说了下,李娜以前是经常换男友的,有时候还会经常带男人回家来睡觉。
不过那时候李娜的那些男友,基本上岁数都比较大,一看就都是做生意的,比较有钱。
而这次这个,年纪也就二十岁出头,长得白白净净的,戴个眼镜,像个大学生。
李娜没把细节的事情告诉林思岚,只是说,她们公司的老大一定会找她麻烦的,她这次要直接跑路,再也不会回来了。
李娜走后,像彪子这样的人,来了几批。
而通过他们,林思岚也渐渐搞清楚了李娜身上究竟出了什么事。
李娜上班的地方是个夜总会,因为她长得漂亮,又很放得开,所以在夜总会里生意极好。
那天出了意外,一个常年点李娜陪酒的老板半夜醉醺醺来了,还带着个大皮包,据说是要给李娜她们夜总会女老板什么生意上分红的钱。
结果对方可能喝得有点多了,在包厢里就想对李娜做那啥。
李娜不愿意,发生了争执。
而她新谈的这个小男友,就是在夜总会上班的服务生,听到动静赶过来,一烟灰缸就把那老板给砸死了。
出了事,两人害怕,就带着那老板的皮包跑路了。
林思岚说罢,无奈摇了摇头。
“自打来了城里以后,李娜就变了,这次闯出这么大的祸,只怕以后我永远也见不着她了。”
而听林思岚说完这些事情,我倒是松了一口气。
还好这些事都只和李娜有关,和林思岚没关系。
如果是林思岚卷入了这样的事情里,以后的麻烦肯定还会更多。
不过今天既然已经和那个彪子说清楚了,他以后应该也不会再来找林思岚的麻烦了。
我这么想着,只是顺口问了一句。
“对了,这么说来,砸死那个外地老板的是李娜的男友嘛,彪子他们那些人为什么不去找她男友,总是跑到你这边来?李娜那个男友是哪里人啊?”
谁知,我这么一问,林思岚的眼神却出现了片刻的躲闪。
但她很快就掩饰了过去,装着捂着嘴,打了个呵欠,讪讪一笑说。
“我也不太清楚,我跟她那个男友不熟。好了,时间不早了,早点休息吧,今天的事,真是多谢你了。”
林思岚的变化,我也注意到了。
但确实时间太晚,而且这都是李娜的事,和林思岚也没多大关系,倒也没必要问那么多了。
简单洗漱一下之后,我就去了李娜房间睡觉。
关了灯,刚躺下,我就感觉到床头柜上好像有什么东西。
我起身来细细看了下,借着窗户外面的光线,能看到,这床头柜只是个普通的那种涂红漆的木柜子,上面放了一大堆衣服,是刚刚彪子他们从衣柜里翻出来的。
不得不说,李娜的穿衣风格确实很大胆。
那堆衣服里有各种性感的内衣,也有一些十分短的裙子。
看看那裙摆极短的裙子,若是穿到身上,只怕半边屁股都要露在外面了。
不过,这些倒并不是引起我关注的地方。
毕竟这堆衣服,刚进这个房间的时候,我就已经看到过了。
真正令我关注的,是其中一条裙子上面,有一个拇指大小的东西,像是很小的金属纽扣,被窗外的月光一照,便泛出淡红色的光。
而且那种光还一闪一闪的。
之前彪子他们搜房间时,之所以没有发现,因为那时候是开着灯的。
在灯光亮着的时候,这拇指大小的金属纽扣,确实看不出什么异样来。
我上前去拿起那条裙子,伸手抓住金属纽扣,用力一扯。
纽扣顿时就掉了下来,这东西倒是比普通的金属纽扣要重一些,而且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凸起部位,稍一摁下,刚刚那红色的光,就熄灭,不再亮了。
这让我感到一阵疑惑。
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东西?
那时候,连手机都是稀缺物,这种小小的,能发光的奇怪纽扣,虽看上去不起眼,但我心头却隐隐觉得,这或许是个特殊的电子产品。
这东西一准儿是李娜留下的。
不过,只要不发光了,不影响我睡觉了就行。
我打开柜子的抽屉,将纽扣放了进去,寻思着,明早把这东西跟岚姐说说,看看她知不知道。
而后就闭上眼,沉沉睡去。
次日阳光从窗户外洒落进来,把我照醒。
林思岚居然也早就起床了,在厨房里做早餐。
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睡裙,头发简单地拢起,用发带松松地系在脑后。
睡裙裙摆有些短,林思岚一双洁白晶莹的长腿,从裙摆下露出,十分养眼。
听到我起床的声音,林思岚柔声说。
“吃个早饭了,我送你去工地,对了,粥是吃咸的还是甜的?”
自打来了城里,我就没这样吃过早餐了。
和林思岚一起坐在餐桌前吃早餐,她浅浅地说了一下今天她有哪些事儿要做,晚上教我练车的时间,估计要比平常晚一点。
我喝着粥,听她说着这些,只觉一阵温馨。
再看看四周,这个小屋子虽然不大,光线却很好,而且也很干净整洁。
初晨的阳光照射进来,映在屋子里,让人胸膛都觉暖呼呼的。
我心头不禁暗暗想着。
要是以后挣了钱,在城里买一套像这样的小屋子,再找一个像岚姐这样又美丽,又持家的女人结婚,这样过上一辈子,真是舒服。
不过,刚这么想了下,我脑海里就蹿出了莹姐的身影。
心下又不禁泛腾起一丝失落。
这么长时间了,莹姐一直没联系自己,是真的太忙,暂时顾不上我吗?
还是……莹姐她其实根本就已经把我忘了?
确实,她那样的女人,我能和她扯上一丁点关系,完全是因为杨志成陷害而已。
如果她和杨志成离了婚,以后自然就会开始她自己的生活。
我这种穷酸农民工,又哪里能入得了她的眼?
这时,面前吃早餐的林思岚挥了挥手,对我说。
“喂,张超,你发什么懵,问你话呢,昨晚睡得好不好?你平时都住在哪里,工地上的住宿条件好吗?”
我这才反应过来,摇了摇头说。
“不好,七八个人挤一个大通铺,有些人不爱卫生,干了活不洗脚,不洗澡,臭得很。”
我这倒是说的实话,以前在厂子里上班倒还好,厂子宿舍的条件虽然也比较简陋,但至少是上下铺,床都是分开的,晚上能睡得很踏实。
而且,以前我在厂子里的那几个室友,都挺爱干净的,晚上睡觉时,几乎闻不到什么臭味。
但是自打来了这边这个工地以后,每晚上睡觉,基本都会闻到一股刺鼻的脚臭,汗臭味,熏得人难受。
听我这么一说,林思岚轻轻一笑,俏脸越发显得美丽。
“既然这样,要不,你搬过来跟我一起住?”
林思岚这么一说,我一下子就呆住了。
搬过来和她一起住?!
我的心一下子“噗通,噗通”剧烈跳动了起来,看着林思岚那带笑的美眸,忍不住吞了口唾沫,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
但我脑子里,刚刚那些关于莹姐的一些想法,一下子就淡化了许多。
因为莹姐太远了。
而林思岚,却离我很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