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朝歌接下来的几天都闷在房间里熔炼灵气瓶,他总共欠了炎黄盟四万颗灵石的量,扣除掉一半的劳务费之后,他仍需交付二十万瓶至尊版灵气瓶的量,而他每个小时能熔炼五千瓶的量,这个速度委实已经十分迅猛,但他依旧需要不眠不休地熔炼四天,才能补上。
好在许朝歌跟秦百里请了假,在后者“你小子别忘了外访团还有几天就到了”的警告声中,许朝歌挂了电话,就开始每天加班加点地熔炼,终于在第三天的时候就提前完成了全部额度。
给后勤部的小同志发了短信,通知他记得来取走灵气,许朝歌抬手看着自己的掌心,十分发愁。
按道理说刚刚完成差额的许朝歌应该无事一身轻才对,可为什么会露出愁苦的表情呢,事情源于他的一个发现……
“娘的,才发现老子虽然是六属性觉醒者,可每种属性需要储存的灵气数量都不少,至少也相当于其他同等级修炼者的一半啊!”
许朝歌恨恨地痛骂道。
没错,许朝歌依照炎黄盟调查部曾发布的一项数据,盘算了一下,感觉自己再吸收几百枚灵石就足够晋入c级了,可在他近几天屡次消耗枯竭体内灵气又吸纳灵石重新充盈起后,却发现按照这个速度,自己需要三倍于普通修炼者的时间才能真正晋入c级。
这下许朝歌就很难受了,谁成想多属性觉醒还有这么个弊端啊,当时天底下已知的唯一一个多属性觉醒者秦百里还跟他提起过,说什么虽然他是双属性觉醒者,可丹田的大小却和其他人不一样,所以尽管拥有属性多样的优势,但在对敌的时候,论持续作战的能力却远逊别人,这也就是多属性觉醒的弊端。
然而让许朝歌没想到的是,自己的六个属性觉醒确实同样比正常修炼者吸收的灵气少,但真正算下来他仍需要三倍的灵气数量才能把自己堆到c级啊!
许朝歌倒不是心疼灵石,其他人就算是林青冥、秦百里之流,兴许不会缺灵石使用,但即便他们二人也难以做到像许朝歌这样真正视灵石如“粪土”,当然了,这里的前提是他不把灵石拿出去卖而是自己用。
老实说,许朝歌对待灵石,那可真跟“挥霍”没什么两样,毕竟“流量大赢家”的商店里,就灵石便宜,算下来只需要十块钱就能买一颗,比现世界市面上的十万甚至黑市上的十六七万便宜得好像白送。
许朝歌真正难过的是在他晋入到d级后期之后,吸收灵石速度虽然上涨了一些,但每天依然最多只能吸收十余块灵石入体,这样一来他至少还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步入c级。
再一联想到等到了c级,下一个目标b级更是需要海量的灵气,更遑论a级,许朝歌都感觉自己到死都难以达到a级了,他原本幻想的同等级靠多属性觉醒碾压对手的想法,现在看来也差不多只能是个泡影了。
正当许朝歌失魂落魄的时候,电话突然响了起来。
许朝歌心情不大美丽,连来电显示都没看,直接随手接起:“喂,哪位?”
电话里传来秦百里暴跳如雷的声音:“小兔崽子,我都跟你说了多少遍,今天是外访团抵达的日子,上午十点的飞机,你现在怎么还不来总部报到,你这是不打算去接机了吗?!”
许朝歌陡然一激灵,这几天为了弥补灵气瓶的差额浑浑噩噩的,就差饭也不吃了,连秦百里千叮咛万嘱咐的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。
他看了眼时间,乖乖,已经八点一刻了,秋冬时分本来天色亮得就晚,他又独自坐着愣神了这么久,眼看着去接机已经来不及了。
许朝歌赶紧从床上爬起来,把手机放到一旁,从柜子里摸出一身衣服就套了起来,边穿衣服边喊道:“秦至尊,你们先去布置,我一会直接开车去机场!”
电话里传来秦百里的骂骂咧咧声:“娘个腿儿的,本来现场布置我都交给你小子了,你也跟我保证好了,现在又叫老子去安排,你许朝歌的架子可真大啊!哼,记得穿得正式一点!”
说完,秦百里就率先挂了电话。
许朝歌只顾着赶紧穿衣服,对于秦百里说了什么半点没听清,但为了表示自己在听,许朝歌不住地“嗯嗯”应声,直到电话挂断,他这才松了口气,但仍是不敢耽搁,穿好衣服连洗漱都顾不上,直接跟在家养伤的李二黑打了个招呼,在茶几上抄起一把钥匙,就急匆匆跑出了别墅。
许朝歌跑在路上才注意到自己随手抄起的,是那辆初次见面时宇文冲开着的兰博基尼,他跑到车库,按了下钥匙,世界顶级跑车两翼的旋转门就自动打开,如同天使的翅膀插在天空中。
许朝歌坐进跑车,钥匙一扭,握着方向盘就驶向西城机场。
京都乃是华夏的政治与文化之都,庞大的人口使得各项交通早就臃肿不堪,虽然城市建设始终进行得如火如荼,但仍赶不上人口涌入的速度,再加上许朝歌出门的时间有点巧。
于是,他赶上了传说中的早高峰。
许朝歌心急如焚,但他又不是能御空飞行的风属性修炼者或者a级强者,只能眼巴巴地看着眼前的如龙长队心急如焚,气得一个劲儿地拍方向盘,反正车子也不是自己的。
而另一头,一架专门为贵客量身打造的豪华波音专机上,两个相貌极其近似的黑人正随口畅谈着,看面相两人大概是父子。
年龄明显大了许多的黑人穿着不合体的西装,衣服下随处可见虬劲的肌肉,而他本人却带着一副纯白色眼镜,努力装出一副斯文的样子,但连自己的领结系歪了都没有注意到。
纯白色的眼镜在他皮肤的映衬下愈发显得洁白光滑,而相反地,他的肤色在眼镜的烘托中则更加黢黑粗砺,令人不觉有些好笑。
另一位则年龄比他小了将近一半的样子,同样穿着一身西装,但姿态吊儿郎当了许多,年轻人端起红酒杯,浅酌了一小口,待看到自己父亲的窘态,他笑着把自己的领带也扯了下来,随手扔在桌上,道:“我亲爱的父亲,您真应该照一下镜子,看看镜子中这个同样面容凶悍、威武雄壮但却把自己束缚在一件老套又古板西装里的男人,还是不是我们草原雄狮的首领,那位尊贵的荒漠暴君。”
正是草原雄狮的当家人的中年男人目光透露出无奈,惋惜地看着已经脱下了上半身的衬衣,露出同样孔武有力胸膛的儿子,道:“亲爱的巴赫斯,我的儿子,作为草原雄狮的首领之子,你本该成长为另一头雄狮的,可兴许是我的骄纵却害了我的孩子,使得他像一只家养的花猫,除了慵散的性子有些可爱之外,爪牙早已失去了同属于猫科动物的锋芒,当然,还有那警敏机灵的头脑!”
他的儿子巴赫斯显然对他的这副说辞早已经习惯了,波澜不惊地喝了一口红酒,又向他的父亲举杯相邀:“父亲,您真该改掉您那个只喝白兰地的习惯,在我看来,只有优雅的葡萄酒才最适宜我们的尊贵身份,至于穷老汉为了嘴巴里有味道才会喝的白兰地,早该倒进臭水沟了才是。”
这位荒漠暴君一反在外的赫赫凶名,只是气恼地拍了一下年轻人的脑袋:“白兰地的味道是经历过生活的人才会热衷的勇士之酒,那股味道就像是热血,能让我们的心常年激荡不熄,而葡萄酒?呵呵,只是饮料罢了。”
巴赫斯听到父亲的说辞,不以为意地笑了笑,既没有恼羞成怒,也没有再劝告,只是一口一口地品着美酒,再时不时摘下一颗放在冰块里冰镇着的水晶紫葡萄,放进嘴里轻轻咀嚼。
这时机舱打开,从驾驶室里走出一位服务人员,他对中年人打了个手势,这位荒漠暴君才终于正襟危坐,露出了属于他的威势。
服务人员弓着身子退下。
荒漠暴君望向自己的儿子,后者在他炯炯发亮的目光中终于停下了吃葡萄的动作,同时放下酒杯,问道:“怎么了,父亲?”
荒漠暴君严肃道:“巴赫斯,想必你也知道我这次带你来华夏的原因,那位叫作许朝歌的年轻人据说现在已经有了对阵b级强者的实力,他势必将来会走到炎黄盟的最高层,我不求你建功立业,只想让你在他面前先混个脸熟,留下一个好印象。”
巴赫斯放松下来,耸肩笑了笑:“放心吧父亲,不同于您,我从小就是在社交圈子里长大的,他们华夏人所谓的见人说人话、见鬼说鬼话我早已深熟,对付一个尚且比我小的年轻人而已。”
可巴赫斯说完,却并未见自己的父亲点头称是,反而盯着自己,眉头皱得更紧了。